本中心為配合市府政策,於112年1月起於東南區戶外電視牆及西大門旁公車亭戶外直立式電子看板取代原大樓外牆懸掛物,以利各局處宣導本府重大政策及具城市代表性大型活動,可方便市民即時得知本府重要施政與活動成果。各局處如有需登載者,可下載電視牆播放申請單,並依下述規則提出申請,本中心非常樂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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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電視牆播放使用規則
一、目的:
(一)為有效管理市政大樓東南區戶外電視牆及西大門旁公車亭戶外直立式電子看板設備,確保資訊能讓府內員工及洽公民眾迅速獲知,達成公告及宣傳兩相兼顧之目標。
(二)為使本府各機關能了解電視牆播放使用之流程及作業規定,提供活動即時資訊播放管道,俾充分發揮本大樓設置播放設備之效益。
二、適用範圍:刊登主題以本府重大政策及具城市代表性大型活動為主。
三、使用方法:
(一)每月15號以前提出次月播放申請(遇假日則順延1日)。
(二)各機關有相關宣傳影片,於確認播放版權後,請先填寫電視牆播放使用申請單,併同欲播放影片或圖片檔案,送交本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准予播放。
(三)依預算法第62-1條規定,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四)戶外電視牆實際顯示大小為640 cm *96 cm (60:9),申請機關需自行規劃全版面播放比例,並附上簡圖標註說明影片、圖片畫面比例,如提供影片或圖片規劃未達全版面設計,則於戶外直立式電子看板播放。
(五)受理及審查單位:公管中心 聯絡電話:8652
四、影片須符合以下規格及規範:
(一)檔案格式:MP4檔。
(二)畫質:1080P。
(三)解析度:1920*1080。
(四)影片長度:5分鐘內。
(五)最大音量峰值≦-5db。
(六)各局處申請單一檔案大小不超過2,000MB。
五、圖片須符合以下規格及規範:
(一)檔案格式:jpg檔。
(二)戶外電視牆:
1.申請機關需自行規劃全版面播放比例
2.播放時間:5分鐘或配合影片時長。
(三)戶外直立式電子看板:
1.像素寬度*像素高度(畫面比例):700*900。
2.播放時間:20秒。
六、
(一)東南區戶外電視牆:播放時間為每日(含例假日)下午06:00起至下午10:00止。
(二)西大門旁公車亭戶外直立式電子看板:播放時間為每日(含例假日)上午07:30起至下午08: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