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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為本府二級機關,置主任、副主任及秘書各1人,預算員額109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公管中心主任 公管中心副主任 公管中心秘書 公管中心事務管理組 公管中心機電作業組 公管中心安全防護組 公管中心行政組 公管中心人事機構 公管中心主計機構 公管中心駐警隊組織表

中心本部(3人)
包含主任、副主任、秘書共3人。

事務管理組(19人)
1.市政大樓整體環境清潔及美綠化。
2.一樓中庭及市民廣場暨週邊場地租借。
3.員工餐廳業務督導。
4.公共區域財產管理維護。
5.電話總機設備維護。
6.單一窗口管理。

機電作業組(21人)
1.機電設備監控維養。
2.檢視維修及定期保養電力照明、電梯、空調、給排水設施。
3.實施空調主機、高壓電力、不斷電系統、發電機系統保養。
4.市政大樓播音設備、電子看板維養。
5.消防設備維護。

安全防護組(9人)
1.市政大樓門禁管理、安全事項。
2.駐衛警察隊督導管理。
3.定期實施常年訓練及安全講習。
4.制定市政大樓消防防護計畫。
5.市政大樓停車場管理。

行政組(10人)
掌理採購、出納、文書、印信典守、研考及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人事機構(3人)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主計機構(2人)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駐警隊(42人)
辦理本市政大樓安全維護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