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為本府二級機關,置主任、副主任及秘書各1人,預算員額109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中心本部(3人)
包含主任、副主任、秘書共3人。
事務管理組(19人)
1.市政大樓整體環境清潔及美綠化。
2.一樓中庭及市民廣場暨週邊場地租借。
3.員工餐廳業務督導。
4.公共區域財產管理維護。
5.電話總機設備維護。
6.單一窗口管理。
機電作業組(21人)
1.機電設備監控維養。
2.檢視維修及定期保養電力照明、電梯、空調、給排水設施。
3.實施空調主機、高壓電力、不斷電系統、發電機系統保養。
4.市政大樓播音設備、電子看板維養。
5.消防設備維護。
安全防護組(9人)
1.市政大樓門禁管理、安全事項。
2.駐衛警察隊督導管理。
3.定期實施常年訓練及安全講習。
4.制定市政大樓消防防護計畫。
5.市政大樓停車場管理。
行政組(10人)
掌理採購、出納、文書、印信典守、研考及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人事機構(3人)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主計機構(2人)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駐警隊(42人)
辦理本市政大樓安全維護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