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大樓1樓中庭 | 申請使用日前3個月至10日提出申請 | 網路申請: (一)本府機關、學校: 透過「TAIPEION」-「資訊服務」-「市政大樓場地租借」預約及申請。 (二)政府機關或立案核准之機構、法人、團體:透過網路申請:場地租借。 | 1.場地使用申請書。 2.活動企劃書。 3.其他文件。 | 銀行匯款:匯款證明請傳真至公管中心。 匯款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公庫部0122102 (保證金)戶名: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保管款 帳號:1602102390000-7 (使用費)戶名: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場地設施使用費 帳號:1602102040202-6 | 1樓中庭場地租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