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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借類

公管中心活動場地租借資訊
租借場地名稱申請期限申請方式申請應備資料繳費方式相關網頁連結
市政大樓1樓中庭申請使用日前3個月至10日提出申請

網路申請:

(一)本府機關、學校:
透過「TAIPEION」-「資訊服務」-「市政大樓場地租借」預約及申請。

(二)政府機關或立案核准之機構、法人、團體:透過網路申請:場地租借。

1.場地使用申請書。
2.活動企劃書。
3.其他文件。
銀行匯款:匯款證明請傳真至公管中心。
匯款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公庫部0122102
(保證金)戶名: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保管款
帳號:1602102390000-7
(使用費)戶名: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場地設施使用費
帳號:1602102040202-6
1樓中庭場地租借
市政大樓周邊場地申請使用日前3個月至20日提出申請市政大樓周邊場地租借
市民廣場申請使用日前3個月至20日提出申請市民廣場租借